在由支部、總支部與基層黨委構成的基層組織之上,是中國共產黨的地方組織系統。地方組織系統的建立主要與中國的行政區劃相對應,自上而下同樣分為三個層級:省、自治區、直轄市為第一層級;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為第二層級;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為第三層級。在每一個層級中,都會有黨的代表大會及同級黨的委員會,它們是中國共產黨在該層級的領導機關,任期均為五年,每五年進行一次換屆選舉。
地方各級代表大會是由來自各地的黨員代表組成的,代表廣大基層黨員行使各項權力。為了保證這些黨員代表能夠真正具有代表性,中國共產黨做了三個方面的規定:第一,只有共產黨員中的優秀分子才能被選為黨員代表。何為優秀呢?一是能夠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二是能夠按照黨性原則辦事,三是能夠嚴守黨的秘密,四是有一定的議事能力。第二,各級黨的代表大會的代表一定要具有廣泛性,不能只代表一部分黨員的利益。因此,各級黨的代表大會代表中既要有各級領導干部、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也要有各個領域的先進模范人物,解放軍、武警部隊等方面的代表;婦女代表和少數民族代表的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區婦女、少數民族黨員占黨員總數的比例。第三,各級黨的代表大會的代表應當在充分發揚黨內民主的前提下,通過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法產生。根據中國共產黨的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代表大會的名額,一般為400~800名;設區的市和自治州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一般為300~500名;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一般為200~400名。在開始選舉程序之前,中國共產黨的各級地方委員會根據黨員和所轄黨組織的數量,給各選舉單位分配代表名額。隨后,各單位通過“三上三下”的方式,根據多數黨組織和多數黨員的意見,確定代表候選人人選。
以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的確定為例,首先,基層黨支部召開會議,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確定黨代表的推薦人選,并上報基層黨委,此為“一上”。基層黨委根據所轄多數黨支部的意見,對報上來的全部推薦人選進行遴選,再拿下去征求各黨支部和廣大黨員的意見,此為“一下”。根據征求上來的意見,經過充分醞釀,基層黨委將推選名單上報給縣(市、區)級黨委,此為“二上”。縣(市、區)委全委會根據多數基層黨委的意見對人選進行遴選,再征求基層黨委意見,此為“二下”。各級基層黨委對于遴選人選進行充分討論,將意見上報給縣(市、區)級黨委,此為“三上”。根據征求上來的意見,縣(市、區)級黨委按照不少于20%的差額比例確定候選人名單,并將名單反饋給基層黨委,此為“三下”。省、自治區、直轄市代表大會以及設區的市和自治州代表大會的代表候選人人選的確定方式與此相同。
候選人確定之后,基層黨委會逐一進行全面考察,并將考察結果上報上級黨委。隨后,各級選舉單位召開黨員大會或者代表大會或者代表會議,從考察審核沒有問題的候選人之中,選舉產生參加上一級黨代會的黨員代表。這種自下而上、上下結合、反復醞釀、逐級遴選的黨代表產生方式,充分發揚了民主的精神,確保了基層黨員群眾的意見在黨代表選舉中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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