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08:1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八、提高黨內法規制定質量和執行力
1.提高黨內法規制定質量。認真履行制定程序,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有關規定,做好規劃計劃、組織起草、前置審核、審議批準、審核簽批、公開發布等環節的工作。要堅持走群眾路線,深入實際、深入基層進行調研,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切實做到集思廣益。要加強前置審核,重要黨內法規應在經過黨內法規工作機構初步審核后再報請審議審批,確保及時發現和消除黨內法規草案中的問題。做好黨內法規解釋工作,保證黨內法規制定意圖和條文含義得到準確理解。完善黨內法規備案制度,維護黨內法規制度的協調統一。健全清理工作機制,及時解決黨內法規制度存在的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不一致問題。
2.加大黨內法規宣傳力度。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做好黨內法規及時公開工作。凡是能公開的就不定密,能解密的要及時解密公開,公開時要做好配合宣傳工作。完善宣傳教育機制,把黨內法規納入黨校、干部學院培訓教材,引導黨員領導干部依規辦事、依規用權、依規施政。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定期匯編制度,一般每5年對發布的黨內法規進行一次匯編,并在履行解密手續后公開出版,以便執行和遵守。
3.健全黨內法規執行機制。堅持有規必依、執規必嚴、違規必究,加大黨內法規執行力度,使剛性約束得到嚴格遵循,切實做到法規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規制度沒有特權、執行法規制度沒有例外,堅決防止出現“破窗效應”,切實增強法規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健全監督檢查機制,明確監督執行的責任部門,完善監督檢查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完善懲處追責機制,明確保障黨內法規執行的懲戒性規定,定期通報黨內法規執行情況和對違規行為的查處情況。積極開展黨內法規實施后評估工作,并根據評估反饋情況及時修改完善相關黨內法規。
九、抓好組織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中央辦公廳要認真履行黨內法規建設統籌協調職責,抓好任務分解,擬訂年度計劃,協調抓好本規劃綱要各項任務的落實。承擔中央黨內法規起草任務的中央紀委和中央有關部門,對落實本規劃綱要中的制定項目負有重要責任,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有關負責同志要加強協調,法規工作機構要著力抓好落實。
2.充分發揮黨內法規工作機構的作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抓緊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工作機構,并幫助解決隊伍力量、設施條件、工作開展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充分發揮黨內法規工作機構在服務黨的制度建設和黨依法執政方面的參謀助手作用。要為黨內法規工作機構負責人列席本級黨委重要會議特別是討論法規文件的會議創造條件。要將黨內法規工作經費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為開展黨內法規工作提供保障。
3.強化督查指導。中央辦公廳要加強對本規劃綱要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保持與項目起草單位的密切溝通與聯系,及時掌握制定工作進展情況,協助解決起草工作中涉及的重要問題,督促完成起草任務。各牽頭起草單位每年年底要報送起草工作進展情況,由中央辦公廳匯總后向中央報告。中央辦公廳每年以適當方式通報本規劃綱要落實進展情況。
本規劃綱要確定的重點制定項目,是對今后5年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的預期安排。在實施過程中,可以針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根據黨的事業發展和黨的建設、黨的工作實際需要,及時對制定項目進行增減和調整完善。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劃綱要精神,結合自身實際,編制本地區本系統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中央軍委及其總政治部可以依照本規劃綱要精神,編制軍隊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
(新華社北京11月27日電)
《 人民日報 》( 2013年11月28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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