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活:
發揮市場作用 尊重農民意愿
提到“放活”,很多人首先會想到放開糧食購銷市場、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其實“放活”的覆蓋面很廣,其要義在于涉農領域要加快改革創新。近年來,從農業生產經營、農業社會化服務到農村公共服務、鄉村治理等各個領域,體制機制不斷創新,給農民增收、農業增效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動力。
按照要求,2013年我國農業農村工作的目標任務是“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創新添活力”,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進一步提出,要培育新型經營主體,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當前,“放活”有著深刻的時代特點,比如農村土地、資金等生產要素加速外流,農業兼業化、農村空心化等日趨明顯,“誰來種地”難題待解。同時,也有統計顯示,全國經營耕地在30畝以上的專業大戶近900萬戶,經營耕地在10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約48萬戶,一大批以規;洜I為特征的家庭農場正在許多地方興起。
因此,“放活”的關鍵在于培育“兩新”:一是著力培育新型經營主體,確保農業發展后繼有人;二是著力發展多元服務主體,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民可以享受到低成本、高效益的服務。
提高農民收入,需要把分散的農戶通過市場機制重新組織起來,但“放活”絕不是另起爐灶,一定要堅持以農民為主體,做到完善而不跑偏。農戶始終是土地承包經營的基礎,要尊重農民意愿,不能限制或強制農民流轉土地。從世界范圍來看,農戶經營都是農業生產的絕對主體,只是規模大小有差別而已。
放眼未來,構建新型的工農城鄉關系是進一步“放活”的著力點。要加快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讓公共財政的陽光更大范圍地照耀農村。尤其要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創新農業社會化服務方式和手段,鼓勵開展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制合作改革,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