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強和改進黨的領導,為法治江西建設提供堅強保證
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法治江西建設最根本的保證。各級黨委必須加強和改進對法治建設工作的領導,確保法治江西建設全面有力推進。
(一)建立領導法治建設的制度和工作機制
各級黨委要加強對法治建設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的首要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完善協調聯動、情況通報和督促檢查制度。建立科學規范、標準統一、便于操作的法治建設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法治江西建設領導小組在省委領導下,負責法治江西建設重大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督促落實等工作。
(二)提高依法執政能力
各級黨委要自覺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完善依法決策機制,建立健全重大決策事項合法性論證制度。善于領導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政府依法行政、政協依法履職、司法機關公正司法、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依法工作。各級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的黨組,必須嚴格履行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本系統模范遵守憲法法律的職能。
(三)加強對政法工作的領導
堅持黨委領導政法工作的組織形式,充分發揮黨委政法委員會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等職能作用。建立黨委定期聽取政法工作匯報的制度,研究解決政法工作的重大問題,為開展政法工作創造良好條件。政法機關黨組織要健全重大事項向黨委報告制度。加強政法機關黨的建設,在法治建設中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保障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四)嚴格執行黨內法規
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法治建設的有力保障,必須一體嚴格遵行。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不僅要模范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以黨章為黨內根本法規,嚴守黨紀黨規,做到有規必依、執規必嚴、違規必究。健全黨內法規制定機制,加大黨內法規備案審查和解釋力度,制定保障黨內法規執行的懲戒性規定,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
加強黨內監督。堅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黨內生活,高質量開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嚴格落實黨員干部個人重要事項報告制度,加大巡視工作力度,堅決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依紀依法反對和克服“四風”問題,形成嚴密的長效機制。按照中央要求,完善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項制度規定。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
(五)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
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推進法治建設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引導基層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化解矛盾、推動發展。深化基層法治創建,實施“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加強基層法治機構規范化建設。
各地各部門要依據本意見,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抓好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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