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成 慧
2013年07月30日08:3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部分行業協會推動壟斷應警惕
2012年,國家工商總局授權湖南省常德市工商局,對湖南相關市州保險行業涉嫌達成壟斷協議案展開調查。
經調查,從2006年5月開始,常德市保險行業協會先后組織16家保險企業簽訂相關《合作協議書》,并組織成立“常德市新車保險服務中心”。根據《合作協議書》,新車中心對16家保險成員單位的保費進行了調控,對各保險公司份額進行了劃分,并且要求保險企業清理撤銷與各專業代理和兼業代理人的原代理協議。
這意味著,在常德市,除摩托車保險外,16家保險成員公司的所有新車承保業務都必須集中在新車中心辦理。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楊東指出,本案中《合作協議書》雖然在反壟斷法出臺之前簽訂,但在反壟斷法實施后,《合作協議書》并沒有終止有關市場份額分配的內容,屬于反壟斷法所禁止的“分割銷售市場”行為。
楊東認為,常德市保險行業協會的行為已經構成違法,限制了保費競爭,也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權利。
任愛榮介紹說,在平臺公布的12起結案壟斷案件中,有9起案件是有關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經營者達成的壟斷協議。“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前行業協會涉及壟斷協議問題比較突出。”她說。
而在“西雙版納州旅游協會、西雙版納州旅行社協會組織本行業經營者從事壟斷協議案”中,行業協會同樣在其中起到了推動的作用。
國家工商總局反壟斷法律指導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壟斷行為一方面限制了正常競爭,對簽訂《合作協議》的公司、景點形成天然保護,而其他未納入協議的公司則失去競爭的機會;另一方面,這種壟斷行為也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消費者可能被迫承擔商家轉嫁的價格以及低標準服務等。”
反壟斷法規定:“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本章禁止的壟斷行為。”楊東說,反壟斷法實施近5年來,行業協會涉嫌壟斷協議的案件時有發生,“希望通過各部門執法、公示及查處,促進行業協會更加規范,競爭理念更加合理”。
據悉,工商行政執法部門已責令相關行業協會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
反壟斷立案逐年增長,重點在民生領域
反壟斷法是市場經濟重要的基礎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自2008年8月1日起實施以來,已有近5年時間。
據介紹,江蘇省工商局2009年查辦的連云港混凝土壟斷協議案,是反壟斷法正式實施后工商機關依法立案查處的第一件反壟斷案。
在我國,發改委系統負責對“價格壟斷”行為的執法,商務部門負責對“經營者集中”的審查執法,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三類行為的執法,價格壟斷行為除外。
任愛榮介紹說,從查辦案件數量看,工商部門反壟斷立案呈現逐年增長態勢——2009年立案1件、2010年立案2件、2011年立案7件、2012年至今立案14件,查處的案件以民生領域為重點。
《 人民日報 》( 2013年07月30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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