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關於網絡問政下新聞執政的幾點思考
五是要建立健全民主、科學、法治的輿論處理機制,對負面輿論中的相關責任人員,要及時、依法作出回應,既不能久拖不決,聽任輿論越來越洶涌,事件越來越激烈﹔也不能因人而異,對相同性質和情節的責任人,處理結果卻大不相同,出現“一個天上,一下地下”的天壤之別。與此同時,也要給負面輿論中的相關責任人員予以申訴、陳述和司法救濟或行政救濟的機會,不能因為輿論出現一邊倒,就一棍子把責任人打死。否則,就容易出現“多數人的暴政”,這與我們國家的民主、法制建設的要求是不一致的。
四、提升新聞宣傳能力,提升官員的整體素質,是新聞執政的重要基礎與核心目標
新聞宣傳能力是新聞立政、新聞執政能力的具體表現。新聞宣傳能力的高低,直接影響新聞執政能力和水平。因此,在新的形勢下,提升黨政機關的新聞宣傳能力,增強黨政機關的輿論引導能力,是黨和政府新聞執政的本質要求。
我們黨一向重視“筆桿子”的作用,將“筆桿子”與“槍桿子”作為一文一武“打天下”和“治天下”的“兩桿子”。在新的形勢下,執政黨要鞏固自身的執政地拉,更要做到“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痹诰W絡媒體、都市媒體等新興媒體不斷炒作司法個案,不斷放大個案問題的情況下,各級黨政機關更要進一步提升新聞宣傳能力,通過新聞宣傳工作來向人民群眾公開司法工作、宣傳司法工作,在公開、公正司法的同時,通過公開、透明的新聞宣傳工作來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在新的形勢下,各級黨政機關要提升自身的新聞宣傳能力和輿論引導能力,首先必須提高自身的媒體素養,提高自身與媒體打交道的能力。在西方,傳媒被稱為與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之外的“第四種權力”,在社會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包括記者、編輯在內的傳媒從業人員經過漫長的歷史演變,也逐步發展成社會監督者的角色定位。在我國,輿論監督與傳媒有著極大的關系,傳統的傳媒人員既是傳媒企業的工作人員,同時又是輿論監督的重要主體,他們這種獨特的雙重身份形成了獨特的職業特征﹔而互聯網的興起與發展,則使每個能上網的公民成為記者,他們可以隨時隨地地將其看到、拍到或想到事物、人物、事件發表在互聯網上,並通過互聯網的無限交織作用形成公眾關注、“圍觀”、娛樂或抨擊的事件。因此,黨政機關、人民法院要提高自身的新聞執政能力,必須進一步搞升自身與傳媒打交道的能力,要學會在媒體面前,能說話、會說話,說真實的話,不說假話。
其次,要善於主動提供信息,提供新聞﹔讓媒體得到健康、良性發展。黨政官員、人民法官也要提高自身的媒體素養,要學會善於和媒體打交道,樂意和媒體打交道,並把和媒體找交道變成提升自身形象、提升單位形象、提升國家形象的重要方式和途徑。
第三,要不斷提升黨政機關的新聞策劃能力、組織能力、發布能力,逐步由宣傳控制者轉變成為一個信息提供者,讓新聞傳媒和人民群眾享有豐富新聞的選擇權、時事新聞的知情權、公共事務的主動參與權、公權力運行的監督權,不斷地引領人民群眾走上安定、踏實的生活之路,達到鼓舞士氣、引領輿論的積極效果。
總之,在新的形勢下,黨政機關必須不斷增強新聞執政的意識,不斷提升黨政官員和人民法官的新聞宣傳素質,進一步提升各級官員和法官的整體素質。唯其如此,黨的執政地位才能得到不斷的加強,黨的事業才能不斷發展和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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