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奎
第七次全國人民防空會議13日在京舉行。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親切會見與會代表。他強調,人民防空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危、事關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成果。要堅持人民防空為人民,把這項工作擺到戰略位置、納入“十三五”規劃,與其他工作同步抓好,團結一心開創人民防空事業新局面。(5月13日 新華社)
習總書記的精辟論述戰略性、針對性很強,為做好人民防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當前,國家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戰爭形態的新變化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給人民防空工作帶來了很多新挑戰。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要做好人民防空工作、“鑄就堅不可摧的護民之盾”,必須按照國家“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加快轉變人民防空發展方式,深入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堅持人防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努力提高戰備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要牢固樹立人民防空建設的戰略地位。人民防空是國防的組成部分,人民防空建設既能在國防建設中轉化為戰斗力,又能在經濟發展中轉化為生產力,有效促進國防現代化與經濟社會現代化良性互動、協調發展。因此,我們要從國家發展和安全高度深刻認識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性,把人民防空工作擺到戰略位置,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城鄉發展一體化進程,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納入應急管理服務體系,與其他工作同步抓好。只有這樣,才能構筑好人民防空的“地下長城”,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要努力轉變人民防空建設的發展方式。長期以來,我國人民防空建設始終堅持“長期準備、重點建設、平戰結合”的方針,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人民防空事業發展的道路,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組織指揮、物資保障、隊伍建設等體系,人民防空整體抗毀能力、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救援能力和自我發展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新形勢下,我們更應該充分發掘人民防空自身潛力,拓展融合發展的內涵,深入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推進人民防空建設融入經濟建設,實現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特別是要加快建立完善支持融合發展的法規制度和政策措施,把融合式發展納入法制化軌道,確保融合發展的有序推進。使人民防空工作從主要依靠行政推動到行政、經濟、法律手段并用,從初步融合走向深度融合,切實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民防融合發展大道。
要充分發揮軍政共同領導人民防空的優勢。《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規定,人民防空工作實行軍政雙重領導,重大戰略部署,由軍政雙方共同研究確定。這是我國人民防空工作的領導優勢。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各級黨委、政府和軍事機關團結協作,努力拓展深化人民防空軍事斗爭準備,不斷推進人民防空建設發展方式轉變,為維護國家安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也要看到,我們確實還存在“人民防空核心能力不夠強,人防市場化改革不深入,各地人防建設發展不夠平衡”等問題。因此,我們必須進一步密切軍政關系,加強軍地合作,建立協同工作機制,凝聚合力,緊盯問題,狠抓落實。只有這樣,才能共同推進人民防空事業實現大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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