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麗娟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這一規定特別針對干部能上不能下這一老大難問題,尤其是怎樣把那些其位不謀其政、能力素質不適應的干部調整下來,作出了明確規范,在廣大干部群眾中引起廣泛關注。
干部也是職業,官場也是職場,優勝劣汰本是最公平公正的原則。推行干部能上能下,除了能提升干部服務積極性,更能使單位業績得到提升,進而推動地區的發展。有為者有位,有位者有為,受益的不止干部,更有群眾,絕對是個共贏的局面。但是,“官場”是個特殊的職場。到了該執行《制度》的時候,卻“啞火”了,“卡殼”了。究其原因,還是“太平官”有市場,老好人怕擔當。
有些領導干部懂得什么是明哲保身,什么是投機取巧。反正只要不做事就不會出事,相較于做了或許會犯錯,自然還是什么都不做,等待平平穩穩的升遷好。而實際上,確實有這樣一些領導干部獲得了提拔。如此不僅破壞了社會的公平公正,挫傷了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長此以往,所有干部都想論資排輩等升遷,還有幾個謀發展?對于這種干部,就該讓制度發力,一錘到底,讓為官不為者沒有“飯”吃。
優與劣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如果不能常學習,常實踐,優會轉化為劣。如果肯努力,肯反思,劣也會轉化為優。如今,《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的出臺,更是加快了“官場”優進劣退的模式轉變。那些依然以為自己抱著的是鐵飯碗的領導干部,如果不能從自己的“小市場”中走出來,那必然會被干部能上能下這個“大市場”所淘汰。看清楚了這一點,領導干部是否也應該想做個“優”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