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區(qū)東小口鎮(zhèn)蘆家村屬于拆遷村,在該村租賃房屋辦學的打工子弟學校——經(jīng)緯學校,因未在騰退期限前搬遷被停電無法供暖,700多名學前班、小學部、初中部的學生靠喝熱水和搓手取暖。(12月26日《京華時報》)
由己及人,那些最小只有三四歲、最大不過十四五歲的孩子們,坐在停水、停電、停暖的教室里,將會是怎一個“冷”字了得。
如果是依法拆遷,本沒什么可置喙的。但是,拆遷之前,給拆遷范圍內(nèi)的學校找一處安身之所,本也是基層政府的責任與義務。按照《義務教育法》: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shù)卣畱斕峁┢降冉邮芰x務教育的條件。
從事件的來龍去脈中,不難看出當?shù)劓?zhèn)政府以及村委會,更多談的是“拆遷大計”,至于學校以及就讀的孩子們何去何從,并沒有預案和考量。當教育成了拆遷的附庸與累贅,在寒冬中受凍的就不僅僅是700多名孩子,還有當?shù)卣块T對待教育的態(tài)度。
經(jīng)由此事,我們看到了一所風雨飄搖的打工子弟學校的不堪命運——雖有辦學資質(zhì)和辦學許可證,卻沒有固定的校舍,也無力把控水、電、暖這些基本條件的命運。這種不堪,本身即是職能部門教育投入不足和購買教育服務不到位的表征。
目前義務教育奉行經(jīng)費按戶籍劃撥的原則,讓外來工流出地的義務教育經(jīng)費沒有有效使用;讓流入地政府既面臨道義指責,也因財權與事權不對等而感到壓力,并由此導致責任意識淡漠。所以,加快推進義務教育經(jīng)費全國統(tǒng)籌、建立經(jīng)費隨學生學籍流動機制不容回避。只有理順流入地方的教育經(jīng)費,與其所擔負責任之關系,才能改變打工子弟坎坷飄搖的求學命運。□燕農(nó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