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小學
五保供養,是我國政府對于在農村生活的喪失勞動能力、沒有收入來源、無具備扶養能力的法定撫養義務人的年老、殘疾以及未滿16周歲的困難人群,設立的一種救助扶養制度。近日,記者在河南省息縣調查卻發現,該縣大量符合五保供養條件的困難人群,遲遲無法得到應有的供養資格。而相關政府部門解釋:五保戶只能死一個,頂一個(12月2日中國之聲《新聞縱橫》)。
“死一個頂一個”,這句從負有救助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嘴里說出的話,讓人感到的是寒心和無助。五保戶,都是一些年老體弱病殘者,家庭貧困,缺乏必要的生活基礎,他們是弱勢群體,更是最需要救助的人。2006年3月,國家專門出臺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下稱《條例》),旨在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正常生活,促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給予生活苦難無助者吃穿住醫葬的保障,讓他們享有作為公民應有的基本生存權利。然而,“死一個頂一個”的規定與此相悖,國家以人為本的溫暖關懷在此地變成了冷漠的“等待”,簡直是荒唐!
那么,五保供養制度在當地為何變得如此冷漠?《河南省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辦法》中明確規定,對符合條件且本人提出申請的村民,各級政府部門及村委會應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辦理。《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通知》規定,各區縣要按規定程序將符合農村五保供養條件的人員,全部納入供養范圍,落實供養待遇。從這些規定不難看出,“應保盡保”是五保供養的基本原則,沒有任何理由不予執行。省市規定明明白白,為什么到了地方被置若罔聞呢?依筆者所見,是當地沒有將五保戶的基本生活保障視為政府應有職責。就在一個月前,申請三年也沒有享受到供養的66歲村民易立財,在與村干部交涉時死亡。這無疑是對當地執行國家政策規定不力的譏諷。
解決“死一個頂一個”的難題,根本在于資金保障,當地也許有難言之隱:財力有限。但是,這并不是推脫責任的理由。《條例》第11條規定,農村五保供養資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預算中安排。這一規定,明確而清晰。事實上,國家每年在這方面還投入資金救助。在國家一邊支持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沒有理由不擔負起“應保盡保”的責任,否則就是失職。
對此,《條例》還規定,對符合供養條件的村民不予批準享受供養待遇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問一句,是否會有人因此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