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啟東
“那個小土坡擋住了視線,不好看,領導說要把這個坡平掉。”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說這句話的人是江西省新建縣青西村村民程業(yè)進。自上世紀80年代末開始,程業(yè)進在自己開荒的山坡上經營苗圃,培育樟樹。由于當地高速公路的建設,而程業(yè)進承包的林地山坡位于高速公路收費站旁,遮擋了收費站。村委會稱,領導說這個山頭太高了,擋住了視線,不好看。為此,在程業(yè)進不同意砍樹和賠償的情況下,鎮(zhèn)政府、村委會事前就找來資產評估公司,單方面對樟樹進行評估,砍伐了樹木,并要求以此為依據給予賠償。(11月26日中國廣播網)
讀罷這則消息,讓人很是鬧心。對這種砍伐樟樹的鎮(zhèn)村干部的言行真難于理解,尤其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整治“四風”的今天,基層干部出現如此蠻橫的行為,更是讓人費解。領導說了“這個山頭太高了,擋住了視線,不好看”, 這些基層干部就不管合不合法,為了迎合領導的意思,毀了農民程業(yè)進辛苦栽種的幾千株樟樹,真令人憤慨。
領導一句“不好看”,怎么就成了毀掉幾千株樟樹的理由?由此,我們不難想象到某些基層干部在處理問題時,不講法理,蠻橫無理。其實,這也正是某些基層干部典型的官僚主義的表現,是“官大一級壓死人”的表演,是媚上的思想作怪;同時,也是個別基層干部辦事蠻橫粗暴的習慣使然。從“該鎮(zhèn)政府有關領導強調:‘我們按市里領導的意思辦,沒辦法’”的話語足以得到印證。
砍伐幾千株樟樹,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來看,是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何況樟樹還是國家保護樹種;即使就不講《森林法》,從一般道理上來說,也是通不過的,樹是村民所種,要砍伐必須種樹人的同意,鎮(zhèn)政府、村委會又怎么能事前就找資產評估公司單方面對樟樹進行評估?顯然不合情理。從中我們可以發(fā)現,不是鎮(zhèn)政府、村委會干部不懂法,而是知法犯法,請資產評估公司單方面對樟樹進行評估也是為了更好逃避責任。其行為與我們黨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是格格不入的。
由此可見,幾千株樟樹沒有經過審批就被砍伐,而且不經過種樹人同意單方面評估,既不合法,也不合情,所表現出來的是典型的權就是法,權大于法,是公權濫用。這樣的作風是決不能容許的。
扎實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加強作風建設,是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內容,也是落實全會部署的重要保證。因此,我們必須健全和完善制度,把官員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要著力整治“四風”,切實轉變干部作風,樹立為群眾服務的思想。要嚴厲打擊權大于法和濫用職權行為,要查查砍伐幾千株樟樹的相關責任人,看看是否是“市里領導的意思”還是基層干部的問題,懲處違紀違法者,以警示教育其他為官者。我們將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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