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加快形成現代社會組織體制
促進中國特色民辦社會事業發展
剛剛閉幕的黨的十八大,是在我國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定性階段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會,對新的歷史條件下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做出了全面部署。胡錦濤同志的報告,描繪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藍圖,是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動綱領。報告提出的宏偉目標和全面部署,有多處關于社會組織的新目標、新要求的論述,特別是報告明確提出了“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F代社會組織體制的提出,其核心要義就是規范政府與社會組織的關系,確立社會組織的主體地位,就像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一樣,將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這對做好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具有宏觀的引領作用和直接的指導意義,指明了新時期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工作的方向,也提出了許多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們一定要以高度的歷史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學習、學深學透、準確把握、融會貫通,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的要求上來。特別是要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用十八大精神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把力量集中到落實中央提出的各項任務中來,使十八大的重大戰略思想和各項決策部署真正落到實處、見到實效。民辦非企業單位是社會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提供社會服務、滿足公眾需求、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社會事業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十八大精神為民辦非企業單位和民辦社會事業的發展提供了的巨大空間。
一、圍繞大局,發揮民辦非企業單位在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和諧中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形式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的建立,我國社會事業正在向政府主導、多種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格局轉變。民辦非企業單位是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具有民間性、非營利性、實體性、服務性等特點,是我國民辦社會事業發展的主要載體。十八大圍繞“加強社會建設”,明確“必須加快推進社會體制改革”;圍繞“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明確“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基礎作用”;圍繞“完善基層民主制度”,要求“發揮基層各類組織協同作用,實現政府管理和基層民主有機結合”;圍繞“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出“鼓勵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教育”;圍繞“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出“鼓勵社會辦醫”;圍繞“創新基層黨建工作”,提出“加大社會組織黨建力度,全面推進各領域基層黨建工作”;圍繞“繼續促進人類和平與發展的崇高事業”,提出“加強人大、政協、地方、民間團體的對外交流”。這些重要論述突出人民主體地位,突出社會公平正義,突出城鄉一體,突出民權民利,突出民計民生,突出共同富裕,突出社會和諧,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和發揮作用提供了巨大空間。我們要自覺把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和發揮作用融入黨和國家的事業的大局,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努力找準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和管理工作與落實黨的十八精神的結合點、著力點、落腳點,在服務大局中提升我們的工作,發揮民辦非企業單位在服務社會、促進和諧的獨特功能和作用,奮力開拓民辦非企業管理工作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
二、正視困難,全面分析民辦非企業管理中面臨的體制和機制問題。吉德林法則認為,認識問題并把困難清清楚楚理出來,就已經解決了一半。就是說,只有先認清問題,才能很好地解決問題。民辦非企業單位自1998年開始歸口民政部門登記以來,到2011底注冊登記的數量達到20.4萬個,占到社會組織登記總量的44.2%。但是民辦非企業單位是三類社會組織中面臨困難和問題最多的一類。一是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制建設滯后,到現在為至,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仍執行的是1998年通過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暫行條例》只有六章32條,已經無法適應當前出現的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不能滿足民辦非企業單位迅猛發展和登記管理的需要。二是民辦非企業單位政策落實問題突出。民辦非企業單位彌補了國家在社會事業方面的投入不足,為社會事業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許多民辦非企業單位不能平等地享受相關的政策待遇。即使法律政策有規定民辦非企業單位可以享受的政策,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有時也難以落到實處,民辦非企業單位在稅收政策、票據政策、人事政策等方面面臨許多問題。三是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中的實際問題突出。民辦非企業單位區別于社會團體和基金會的主要特征,是民辦非企業單位是一個實體性單位,主要通過直接提供各種專業化的服務來實現其社會功能。隨著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發展,這些單位不可避免地遇到產權屬性、資產界定、退出程序等現實問題。四是民辦非企業單位能力建設問題突出。民辦非企業單位普遍基礎薄弱、規模偏小、能力不夠、作用不足,部分單位營利傾向嚴重,部分單位社會聲譽不佳,從總體上看,民辦非企業單位還處于發展的處級階段。民辦非企業單位面臨的諸多問題,既躲不開,又繞不過,需要我們解放思想,有勇氣攻堅克難,又要實事求是,面對現實,不脫離實際地研究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長遠發展奠定基礎。
三、全面合作,共同推動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工作。在三類社會組織中,民辦非企業單位組織在基層、經驗在基層、創新在基層。在全國性社會組織中,民辦非企業單位僅有不到50家,僅占全國性社會組織的2%左右,在省級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團體的數量也大于民辦非企業單位,但是在地(市)和區(縣)層面,很多地方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數量多于社會團體的數量,甚至遠遠超過社會團體的數量,而且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的速度也高于社會團體。廣東省有社會組織33176個(截至2012年7月底),其中社會團體14967個,民辦非企業單位17913個,基金會296個,民非的數量超過了社會團體。安徽省社會組織的年平均增長11.1%,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年增長率達到15%以上。因此,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工作需要地方的支持、需要地方的經驗、需要地方典型的案例認真剖析和研究,需要加強上下合作,左右配合,整合資源、共同研究和解決管長遠、管根本的制度、體制和機制問題。一是共同研究問題。在共同歸納和梳理制約民辦非企業單位科學發展的相關問題的基礎上,根據輕重緩急,和有條件、有能力、有經驗、有積極性的地方進行合作,共同開展對這些問題的系統研究,并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和建議,做到對這些問題的心中有數,應對有策。二是分類推進。民辦非企業單位涉及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社會服務、法律服務等各個領域,并且各地發展階段不同,面臨的形勢各異,在工作中,可指導各地結合的實際情況,順勢而行,主動作為,探索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和發揮作用的著力點和增長點。三是推動創新。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發展和管理,既要搞好頂層設計,又要尊重群眾和基層的首創精神,我國國情復雜,一時看不準、吃不透的改革創新,可以先在一些地區和領域開展試點,以點帶面,并有及時調整和糾錯的機制。通過試點先行、典型引領、示范帶動、總結推廣,推動民辦非企業單位健康有序發展。
四、完善治理,加強民辦非企業單位能力建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打鐵還需自身硬”,這就要求民辦非企業單位也要加強能力建設。一般認為,同商業機構相比,非營利組織更具有生命力,但是實際情況卻并不如此,有些組織風光一時卻無法長久,有些組織初衷很好卻無法發展壯大,有些組織成功運作一段后卻出現了信任危機。這些組織的起起落落說明,運營社會組織僅有激情、熱情是遠遠不夠的,它需要建立起健康的運行機制和科學的管理方式,正可謂“有愛心更要有能力”。管理學大使彼得·德魯克曾講到,我見過即使在平庸者的領導下,許多企業和政府能夠生產很長一段時間,但在非營利組織中,領導能力的平庸則會立即暴露出來。一個顯著的差別是非營利組織的成功與否不只是一條評價標準,而是一系列標準。你必須學會平衡和統籌兼顧,綜合考慮評價業績的一系列標準。民辦非企業單位作為實體性的社會組織,對其科學管理的要求相比其他類型的社會組織更高。因此,需要按照“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的要求,強化宗旨和使命意識,推動民辦非企業單位建立和完善內部組織制度、工作運行機制和民主決策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提高專業管理水平,提升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自身素質和服務能力。
五、搭建平臺,推進民辦非企業單位塑造品牌、服務社會。民辦非企業單位涉及行業多,業務差異大,但是有一個共同的特點是面向公眾提供社會服務。因此,服務的品質、服務的效果、服務的特色是評價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共同標準。品牌是服務品質和服務聲譽的有效載體,品牌建設是促進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提升民非單位整體形象的重要措施,是提升民辦非企業服務品質的有效途徑,也為有效整合登記管理、功能發揮、服務保障等各項管理和服務工作搭建了載體和平臺。推進民辦非企業單位塑造品牌、服務社會,一是做好登記管理工作,按照建立健全“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的要求,結合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特點,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政策體系和方法措施,確立民辦非企業單位在社會事業發展中的主要載體地位。明確發展重點和方向,對不同類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措施,提高登記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實現政府與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良性互動。二是提升民辦非企業單位服務水平。通過履行社會責任,推進信息公開,提供內容豐富、特色鮮明的優質服務,塑造一大批有影響力和美譽度的服務品牌,產生一大批品質好、受尊敬、可信賴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真正樹立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公益形象。三是完善服務措施,建立促進民辦非企業單位塑造品牌、服務社會的長效機制。完善激勵措施,將民辦非企業單位塑造品牌、服務社會的情況作為對其年度檢查和社會組織評估在重要內容,作為對其轉移職能、購買服務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要通過廣泛宣傳,樹立典型,加大社會各界對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性質、宗旨、作用的了解和認識,增強社會公眾對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認同感和信任度。通過塑造品牌、服務社會,全面提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素質、能力和公信力,推進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工作的制度和機制創新,推進民辦社會事業的發展,發揮民辦非企業單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構建社會組織和諧社會中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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