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檢察官隊伍更需嚴格要求自己,要慎獨慎微慎情慎友。”
“‘鐵面包公’,不能‘廉不自守’。不能出現(xiàn)‘燈下黑’的問題。”
“不能因為個別人的個別違法違紀行為,讓整支隊伍都處於‘議論風暴’中,讓人民群眾對我們心生失望。”
作為一名在政法戰(zhàn)線工作已經(jīng)跨世紀的“老兵”,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的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鄭紅代表談及反腐敗,特別是檢察隊伍自身預防腐敗的重要性時,妙語連珠。 “廣東檢察機關以全國約二十分之一的刑事檢控力量辦理了全國約九分之一的刑事案件,每年批捕起訴的案件平均都在十一二萬件左右。把案件辦成精品案,辦成經(jīng)得起法律、人民和時間檢驗的案件,需要我們把壓力化成天大的責任,認真完成。”鄭紅說。
2013年,廣東省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2499件3073人。從這些查辦的案件中,鄭紅注意到一些共同點:大要案佔比高。查處的案件中,職務犯罪大案1907件,佔立案數(shù)的76.31%﹔查處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202人(含廳級32人)。“比如,省水利廳原副廳長呂英明、揭陽原市委書記陳弘平等案件,百姓和社會關注度都比較高。”
窩案串案依然突出。犯罪分子在共同利益或利害關系的驅(qū)使下,上下勾結(jié),內(nèi)外勾結(jié),職務犯罪群體化趨勢更加突出,往往是查處一點、牽出一線、挖出一串。
賄賂案件比重增大。2008年以來,賄賂案件所佔比例逐年上升,涉案人員掌握實權,其中很多是黨政領導、國家機關一把手,對各種資源和利益分配握有公共權力,容易成為行賄的目標。一些國家公務員和國有企事業(yè)單位負責人與不法經(jīng)營者勾結(jié),以犧牲國家公共利益為代價,以權換錢,以權索錢,牟取私利。
鄭紅還注意到,所辦案件中民生領域案件比例大,涉農(nóng)犯罪較突出。“主要集中在新農(nóng)村建設、惠農(nóng)資金管理等涉農(nóng)領域以及征地拆遷、社會保障、教育等領域。”
讓鄭紅比較心痛的一點是,犯罪嫌疑人逐漸年輕化。“廣東近年來立案查處的貪污賄賂案件犯罪嫌疑人中,35歲以下人員佔相當比例。”鄭紅不無惋惜地說,年輕的國家公職人員具有文化素質(zhì)高、自我意識較強、敢沖敢干的特點,同時社會閱歷淺、人生觀價值觀尚未最后定型,容易受到享樂主義、金錢至上等消極思潮侵蝕,容易陷入貪污賄賂犯罪的泥潭。
在去年查處的案件中,新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明顯增多。除工程建設、醫(yī)藥購銷、土地開發(fā)等傳統(tǒng)商業(yè)賄賂領域犯罪仍然是高發(fā)區(qū)外,拍賣、出版?zhèn)髅健煵荨浽帷@林綠化等新領域貪污賄賂犯罪不斷增多。
隨著反腐敗斗爭的深入,腐敗現(xiàn)象的主體、形態(tài)、領域、手段等都發(fā)生著明顯變化。鄭紅說:“腐敗行為的隱蔽性、利益鏈條的延展性、貪腐手段的多樣性和智能性更加突出。一般性腐敗問題、嚴重性腐敗問題和深層次腐敗問題交織在一起。與此同時,執(zhí)法環(huán)境的深刻變化也給反貪工作帶來一系列新的挑戰(zhàn)。”
鄭紅指出,看到反腐斗爭的新變化新難點,並不是為了推脫責任,而是要求所有反腐一線人員提高認識,堅持有案必辦、有腐必懲,進一步提升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水平。
談到下一步反腐行動,他認為,首先還是要加大查辦職務犯罪工作力度。堅持以零容忍的態(tài)度懲治腐敗,堅決查辦發(fā)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職務犯罪案件,堅決查辦醫(yī)藥衛(wèi)生、食品安全、教育就業(yè)、社會保障等領域的職務犯罪和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犯罪。
其次,切實增強查辦職務犯罪工作能力。積極適應刑訴法修改的新形勢,以依法規(guī)范為前提提升偵查破案能力。重視運用和規(guī)范網(wǎng)絡舉報。加快推進偵查信息化和裝備現(xiàn)代化建設,提高偵查保障能力,綜合運用情報信息、科技手段引導偵查。(記者席鋒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