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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羅、陸、楊”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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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2006cpc/2j/zz_a_07.jpg) |
“彭、羅、陸、楊事件”即1966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jǐn)U大會議立案的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所謂“陰謀反黨集團(tuán)”的事件,是林彪集團(tuán)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制造的陷害、打倒中國共產(chǎn)黨和國家及軍隊領(lǐng)導(dǎo)人的第一個事件。
1966年5月4日至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了擴大會議,對這四位同志的所謂“錯誤”進(jìn)行了批判。彭真的所謂“錯誤”,主要是主持制定了《二月提綱》,抵制了對《海瑞罷官》的批判。羅瑞卿的所謂“錯誤”,一是抵制了林彪所宣揚的個人崇拜,二是抵制了林彪的所謂“突出政治”。陸定一的所謂“錯誤”,一是他的夫人嚴(yán)慰冰多次寫匿名信,反對林彪、葉群,二是反對林彪的“活學(xué)活用”的提法,三是同彭真一起抵制對《海瑞罷官》的批判。楊尚昆的所謂“錯誤”,則完全是無中生有的誣諂。5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jǐn)U大會議決定:停止彭真、陸定一、羅瑞卿的中央書記處書記的職務(wù),停止楊尚昆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的職務(wù),撤銷彭真的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和市長的職務(wù)﹔撤銷陸定一中央宣傳部部長的職務(wù)。8月,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決定,批準(zhǔn)政治局?jǐn)U大會議關(guān)於彭、羅、陸、楊四個人的決定。
粉碎“四人幫”后,中共中央於1979年2月、6月,1980年5月、10月分別為彭真、陸定一、羅瑞卿、楊尚昆作出了徹底平反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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